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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 | 2020年“放管服”改革的3个关键词
来源: | 作者:政策与战略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1-20 | 373 次浏览 | 分享到:
精简审批、商事制度改革、告知承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在多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和改革试点不断探索的基础上,2020年,“放管服”改革在精简审批、商事制度改革和告知承诺制上,力度进一步加大,幅度进一步扩大,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

关键词一:精简审批
减、简、放,在2020年“放管服”改革中,依旧是主旋律。

      2020年初,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多个行业陷入“停摆”的情况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迈开了新一年、新情况下的“放管服”改革步伐。

     《通知》要求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这是在2019年全国各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等改革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审批工作,完善特殊时期对企服务机制。

     《通知》明确要求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提出省级统一,清单管理,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等多项工作。

      精简审批优化服务,是2020年特殊时期的应对举措,展现了中央和各地政府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决心,也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的连续动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集中体现。

      2020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下放审批层级4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免、简政、放权,转变观念,提升服务,在2020年“放管服”改革中,依旧是主旋律。

关键词二:商事制度改革
企业的入口,改革的前沿。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通知》要求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放宽注册地址,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名智能化水平。要求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特别提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完善和深化。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失信惩戒机制、智慧监管等,进一步强化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

      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2013年2月28日,十八届二中全会决定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2013年10月,总理亲自部署“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企业年检制度”等内容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10月2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商事制度改革总体设计,拉开了全国范围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决定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废止2部行政法规,确保改革依法推进。2015年10月1日,全国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10月1日,全国范围内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改革成效不断显现。2017年杭州首推“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将商事登记纳入“一网”。2018年以来,企业开办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从5个工作日内办理4个环节、免费刻制公章,到2020年的9个程序0费用0.5天办结,从北京提出并实施,到全国普遍推行,改革之幅度、广度,前所未有。

      商事登记,是一家企业成立时面对政务服务的第一个界面,是新生企业与政府的第一次接触。商事制度改革,直接影响了企业对政府政策和政务服务的第一印象。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是“放管服”改革的良好体现,是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动力。

关键词三:告知承诺制
聚焦群众办事堵点,告别“奇葩”证明。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主要任务,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提出要一次性告知和承诺,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各地告知承诺制试点和改革成效显著。北京市建设项目复工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了复工申请和三方现场核查等环节。上海浦东在低风险品种食品生产许可等领域试点告知承诺制,让企业准入更便利。四川试点社保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浙江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明确对企业未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未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等67种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及时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予以查处。

      辽宁在全省民政系统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试点事项包括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拟任负责人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证明。

      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利企便民和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的有效措施。

      2020年,国务院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出指导意见;批复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放管服”改革,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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