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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 | 对共享单车折射出公民素质问题的思考
来源: | 作者: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3-24 | 435 次浏览 | 分享到:
构建“公众共享伦理”是从本质上解决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共享经济乱象的途径
      共享单车的兴盛,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自行车的功能和使命。在基于互联网的使用背景下,共享单车在使用者之间形成一种无形的人际关系联结,并对这种新的人际关系形态提出新的诉求。公民素质,是这一诉求的最直接表达。

一、共享模式与共享单车 

      2017年,摩拜、OFO等共享单车在短期内的迅速崛起,吸引大量社会资本进入,一时被称为共享经济投融资的新“风口”,点燃了共享经济的新“火种”。目前,共享单车主要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用于地铁站或公交站至办公地点、商场或家庭住处等短距离往返。以当前每日庞大的使用量来看,共享单车可算作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日益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延伸。

      共享模式的本质,归根到底是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指能够让商品、服务、数据以及智慧拥有共享渠道的商业运营模式。这一模式的共享特征显然有别于传统的商业形式,而共享单车也区别于普通的产品,属于公众共享产品,具有公共属性和循环有效使用的特征。自共享单车发展热潮以来,以运营方为主,围绕产品投放和管理、行业投资和运作模式、过度竞争等方面的经济学研究一直占据主要方向。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共享单车越来越流行,发生在使用方的公民素质问题也越来越显现。

二、共享单车与公民素质 

      在一些城市,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短距离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却不同程度存在着乱停乱放、私占、破坏盗窃、丢弃等不文明现象,扰乱交通的同时,凸显用户信用意识与共享意识缺失的问题,既影响用户使用体验,也违背“共享”的初衷和市场规范。

      据有关研究表明,相比较于私有产品而言,共享产品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不道德行为。而共享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也恰恰暴露出,当前使用者群体的思维模式和道德内涵与共享经济所需的公民生活方式、思维道德模式、社会治理方式等存在不契合的地方。每种经济模式都蕴含着特定的价值观与伦理精神气质,共享经济更能突显出这种伦理精神的意义,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公民伦理精神支撑。构建“公众共享伦理”是从本质上解决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共享经济乱象的途径。

      公民素质属于文化范畴,“公共伦理精神”或说“公众共享伦理”是共享经济时代公民素质特定内容的一种表达。共享模式的文化基础是分享、合作、互助,关于共享模式下究竟需要怎样的公民素质,学界暂未形成统一答案。有学者从公共责任意识、公共道德和法律意识、公共利益观念等角度进行探究,并建议从树立公共空间意识,培养契约精神等方面入手培养公共伦理。毫无疑问,共享经济背景下公民素质内核的确认和形成,应该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

三、公民素质与共享未来 

      当代社会,共享单车正在突破其作为交通工具的原始单一功能,向着运动、旅游、慢生活方式等多层面伸展,共享单车的内涵和形象也在不断丰富,其未来前景是广阔的。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简便快捷是其基础源泉,而绿色环保则是其强大生命力。随着居民生活品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的节节提高,共享单车逐渐成为人们践行低碳环保、健康生活理念的一大途径,形成城市交通系统生态中与公交、地铁一样自然存在的交通场景。而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勃兴,更有望发展成为城市休闲功能载体之一——“流动的公共休闲设施”。除了需要运营方更加成熟、规范、专业以外,也有赖于实现公民素质与共享经济形式的契合,最终形成运营方与使用方的双向提升合力。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形式,它的发展可以看做在为共享经济的更多元发展探路排雷。公民素质提高与共享模式优化实际上是一场涉及供给侧与需求侧双方双向调试与适配的过程。从需求侧来说,分享、合作、互助的共享文化归根结底会在共享单车使用者之间建立起一种基于分享与合作的相互连接关系。而这种关系的良性与否,将直接影响共享模式的持续性。只有公民素质提高到一定程度,能够约束共享单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意恶意行为,确保公众共享产品安全且可获得,提升用户观感和使用体验,才可能与供给侧结构优化形成合力,最终促进共享经济模式的生根发芽和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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